承退役军人局发〔2019〕10号
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
印发《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机关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:
《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》已经局党组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
2019年3月15日
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
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、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要求,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、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、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,坚持全面从严治党、层层压实政治责任,推动全局上下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落实“两个维护”,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,坚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查与严明政治纪律深度改、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严肃治相结合,深入查纠、认真整改,靶向监督、精准惩治,从严要求、标本兼治,集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,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,一件一件推进,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,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。
——坚持党的领导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专项整治各方面和全过程,各级党组织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,强化群众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,确保群众身边问题有人管,群众切身利益有人护。
——坚持群众路线。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,相信群众、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,让群众参与、有效监督,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,从群众最关心、反映最突出问题抓起,以实实在在成效取信于民。
——坚持问题导向。贯彻实事求是原则,本着“有问题”去思考,分类推进、逐项推进,人民群众反对什么、痛恨什么,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,既抓面上问题,也抓背后深层次问题,既注重解决新发生问题,也防止老问题反弹复发。
——坚持精准施策。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,加强教育、严格管理,把“一般问题”管好整好改好,有效遏制增量;突出重点、精准发力,依规依纪依法把“突出问题”治住,集中突破一批群众反映多、危害大、影响坏的典型案件,有力削减存量。
——坚持标本兼治。立足抓常抓长,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,以治标促进治本、以治本巩固治标,认真研究群众身边腐败案件背后深层次、普遍性问题,堵塞制度漏洞,坚持思想教育、政策感化、警示威慑相结合,强心铸魂、强基治本。
二、重点整治范围和问题
(一)重点范围。全局及所属单位全体公职人员。
(二)重点问题。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,既要见态度更要见行动,在全面查纠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、滥用职权、处事不公、作风不实等问题基础上,紧盯重点领域、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,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以下两个方面重点问题,结合单位具体实际,分类研究、分类推进、分类施治。
1.履职尽责方面。重点整治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,践行“四个意识”不强、落实“两个维护”不牢,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党中央“三大攻坚战”、保障民生、扫黑除恶、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,尤其是不敬畏、不在乎、喊口号、装样子等问题;对已承诺办理的民生实事工程、答应老百姓的“好处”不讲信用、开“空头支票”等问题。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,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。
2.文风会风及督导考核方面。重点整治发文、开会过多过滥、浮于表面,把开会、发文当成展现担当和落实的工具;督导考核名目繁多、频率过高、多头重复,填表报表多、上报材料多、档案留痕多,给基层造成沉重负担等问题。
三、实施步骤和工作举措
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,分四个阶段进行。
(一)谋划部署阶段(2019年2月11日至3月15日)。广泛开展社会调查,精准把脉问题所在,找准找实重点整治领域和重点问题,制定《实施方案》,组建由李树德同志为组长,高志祥、魏立军、龚建同志为副组长,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。召开全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,统一思想认识,明确任务要求,细化责任分工,广泛宣传发动,营造浓厚氛围,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。
(二)自查自纠阶段(2019年3月15日至6月15日)。压实自查自纠主体责任,发挥党内自我监督作用,采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、谈心谈话等措施,组织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取自己找、群众提、同事帮,领导点等方式,按照见事见人见钱见物“四见”要求,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,同步建立清单台账,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对照整改。对自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,由党组采取批评教育、提醒谈话、责令检查、诫勉谈话、组织处理等措施整改到位。期间不搞阶段性上报,不搞层层报表,坚决防止“虚假自查”“档案整改”“数字整改”等形式主义问题。自查自纠期间,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,引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。坚持“自查从轻,被查从严”,引导“有问题”干部和公职人员相信组织、依靠组织、坦诚自查,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查找和纠正的问题,依规依纪依法从轻、减轻,直至免于处分;对消极应付、拒不纠正、边查边犯的,从严从重处理。
(三)集中查处阶段(2019年5月1日至11月30日)。建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专门台账,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、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涉及我局的案件进行查处。要划清干事创业与谋取私利、探索创新与投机取巧、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线,综合运用谈话提醒、诫勉谈话、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等形式,宽严相济、分类处置。
(四)完善提升阶段(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)。局党组和各支部针对存在的问题,全面深入剖析问题根源,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、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,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从源头上堵住腐败和作风问题滋生的制度漏洞。注重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选取典型案件分领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。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、有效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精心组织推动。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,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,结合重点问题表现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,定期研究,统筹协调,强力推进。局党组要履行专项整治政治责任,书记要切实把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扛在肩上、抓在手上,靠前指挥、亲自推动,形成局党组统筹推进、支部主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
(二)坚持统筹推进。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即将开展的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、与深入落实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、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工作相结合,切实做到共同发力、相互促进。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,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,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,把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、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、容错纠错结合起来,实现从靠外部压力向行动自觉转变,从集中治理向源头防控并重转变。
(三)加强督导检查。市局专项办将组织力量,适时适度对各单位落实专项整治责任、自查自纠、问题查处、追责问责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,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到位,自查自纠不准不实,整治不深入不彻底、表面应付,瞒压问题不查的,要严肃问责。同时,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党组日常监督范围,作为年终述职述廉、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。